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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离岸风电供应链国产化 迎接绿金蓝海

发表时间:2019-04-15 点阅: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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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机篇》离岸风电促长国内产业之效

推动离岸风电供应链国  迎接绿金蓝海

 

 

离岸风电成为全球相争的产业大饼,让国内坚实的产业制造技术有另一提升的新领域,若国内风电产业链可成形,不仅制造业将开创新境界,国内经济更可获得实质挹注,引入新兴活水。

 

我国离岸风电产业发展仍属萌芽阶段,所需各项关键零组件均仰赖欧洲开发商所导入技术设备及产品规格验证,虽在专案计划开发初期阶段,厂商在相关海工制造技术仍在摸索学习期,然国内厂商在精密机械工业技术上已堪称达国际竞争力水平,发展离岸风电无疑是给予国内制造厂商练兵的全新场域。在经济部工业局所规划「离岸风力发电产业关联执行方案」中,2018年的离岸风电开发第二阶段竞标方案,即已明确要求未来专案的开发需明订出制造国产化相对比例配套方案,以协助国内供应链厂商得以投入参与离岸供应链设备零组件制造,对于国内中下游的供应链厂商实属另启新商机。国内供应链现有二大联盟,一者为中钢公司整合厂商筹组「Wind Team离岸风电零组件国产化产业联盟」,推动风机零组件、水下基础制造,二者则由台船公司联组35家业者成立「Marine Team离岸风电海事工程联盟」,推动船舶机具生产本地化。另从财源税收角度来看推动离岸供应链本土化对财税贡献度,以欧洲风场专案为例,欧洲开发商在当地国制造发包,当地国政府可享印花税、营业税及营利所得税等收入,我国若可让供应链产业在地化,本土厂商将生产基地设立于台湾,则相关印花税、营业税及营利所得税收对政府整体财源税收的挹注将相对可观。

 

专案土地取得不易

且成本高昂、专业人才匮乏

厂址土地取得不易议题上,据某电缆业者指出,离岸风电机组设备相对体积庞大,在机具制造及设备运输上,考量国内地窄人稠,兴建专案厂房须以邻近出海港口周边以方便设备运输作业之需,国内相关供应链厂商聚落多数位处于中南部,厂商普遍反映面临新厂址土地取得不易,租金成本高昂等问题,此尚待行政机关加以整合协助,以利厂商后续建厂作业之需。再者,相关海事工程人才仍严重短缺,以世纪钢公司为例,该公司虽已着手培训焊接技术人员,成立焊接学校并延揽国外的焊工技师至国内授课,与国外厂商采取合伙经营,加速导入国外制造工艺及验证技术。虽整体海事专技人力需求如预期将随专案进展培训人力,但在进入兴建期及维运期后,缺工问题仍无法完全解决,可见得人力需求相当庞大。

 

融资管道仍面临相当挑战

在融资议题方面,国内在太阳光电融资上,银行机构借款的方式在前期融资阶段因为电站建置风险尚难以评估,所以仅能贷予6成资金且年限提供10年,并需提供担保品做担保,经过这几年国内太阳光电金融融资业务全面推广之下,银行已累积相当实绩经验可证,现行贷款成数已达8成及年限增加至20年,贷款利率逐年调降,已无需提供担保品。但对于离岸供应链专案计划融资部分,国内多数银行业者仍保守以待,尚无法以专案融资模式来加以承作,若采企业金融融资方式,则需要担保品做担保。

 

在风险管控技术方面,现有保险业务均须透过国内保险公司协助,再转嫁给国外再保公司承作,若有争议时,会面临专案开发商要求依照准据法来处理争讼事项,开发商表示准据法须以新加坡所在地为主,若提出任何求偿要求,需要到新加坡打诉讼官司,本土银行在了解以新加坡法令为主之下,多数表示并无意愿承作。在抵押担保物上,国内银行业者会要求放贷需具十足担保品,因工程专案金额过高,国内民营银行多数均难以单独承作单一专案,主要仍须采联贷模式,但需提供抵押品为辅模式。国内银行如要承作,可行做法仍须有出口信贷公司加以协助,国内银行如愿意开立保证函情况下,仍旧需要母公司做担保,这对新设专案公司,在无可资验证之营收财务报表数据支撑下,要取得足额专案融资额度存在相当困难性。

   

国银与外商银行

采联贷模式为可行模式

国银承作离岸风电专案并不像太阳光电业务已有相当实绩可参,以上纬公司所投入的离岸风场为例,其中有60%为外商银行出资,国银与外商银行结盟,优势在于可以适用开发商所要求准据法之规范,外商银行在保证函作业已可签署长达5年期以上。台湾厂商在承作离案专案时,会独立设立特殊事业公司以进行专案业务,以世纪钢公司而言,在承作离岸风电新种业务时,是以新设立的世纪风电公司执行,开立保证函亦是由新的公司为对口,而非原本母公司世纪钢,银行要求母公司提出担保,此将会是项难题。

 

国外的经验里,由于风机组件制造商规模,如西门子(SIEMENS)、奇异(GE),均远大于离岸开发商,所以在开立保证函上并无太大问题,然而国内所单独成立的特殊事业公司合作的开发商,要求须提供保证函保证,在母公司无法出具担保下,开发商若直接寻求国外供应厂商协助,将失去国产化的意义。另外在履约保证业务上,据某家船舶制造商已和开发商签署达新台币10亿元之合约为例,针对开发商所要求需出具承诺开立履约保证函,厂商表示,由于本土银行无法协助开立履约保证函,不得已需转向外商银行寻求协助,然作业费用则相对可观,在开立履约保证函时,开发商一般会要求约15%保证金额,而国内银行要求回存100%金额,包含4年手续费1.25%及法务费用,虽国内一般公共工程亦有开立履约保证函,然仅需回存30%及手续费0.5%,专案作业成本高,国外开发商虽有协助融资银行管道,然厂商表示费用实在过于庞大,这对供应链厂商均是迫切需待解决的议题。

 

另在保证函开立上,国外案例是采用银行出具保证或由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但现阶段,台湾的保险公司还无法出具保证保险,主因在于台湾采用中文合约文件及与国外开发商要求的内容不尽相符,国内现行保险采填补机制原则规划保险产品,针对损失一部分仅补偿这一部分,与国外可全额补偿模式是有相当差异,这些仍是待解问题。

 

整体离岸风电

开发前景尚未明确化

经济部在国产化计划中提出厂商提前并网的相关办法,据某电缆业者所指称,该公司所计划承揽的缆线专案在前期需投入建厂成本新台币35亿元及另专案聘用人力约140人,如仅能参与在2025年之前所承揽约1.5G容量的缆线专案工程,而后续若无新案源挹注,在评估专案成本效益上并不符经济利益,离岸产业后续开发前景若不明确,将会是左右国内厂商是否愿意持续扩厂之关键因素。供应链厂商指出,国内整体离岸风电开发计划,在后续第三阶段的执行方案应具体明确化,以利国内供应链厂商能客观对专案财务模型参数评估及整体专案预算规划。国内现有离岸供应链中下游体系尚未建置成具规模经济之生态体系,厂商现阶段仍多数持保守观望态度。加上国内能源电价费率未来是否会因缺电隐忧而须大幅调整,对于国内整体能源产业发展影响深远,亦将左右厂商对整体产业前景评估及资本支出计划。

 

据经济部工业局所预估,随我国离岸风电个别专案陆续建置开发所带动国内在地供应链制造产值,至2025年,估计累积可望带动新台币9,625亿元的中下游制造业投资产值、新增2万个就业机会,主要以水下基座、海缆、塔架等周边制造设施产值贡献度最高,若可进一步协助提供国内供应链厂商筹融资金融服务,可望提振国内另一波内需投资动能。最后,台湾的离岸供应链体系若得以建置完备,未来亚洲各国在推动发展离岸风电专案时,以台湾厚实的机械业产制实力,无疑将可替国内相关零组件制造商,拓辟出新兴出口输出的另一活水。

(本文作者为台湾金融研训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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