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专栏北川舞的笔下世界

创作人、教育训练讲师、企业顾问,现任禾堂文创志业有限公司执行长。著有《你给的幸福我比谁都懂》、《指间》、《把拔的野蛮情人》、《且爱且恨且存在》、《关于人生,走着走着就懂了》等畅销书籍,作品更入选「2013博客来年度百大华文创作」之列,由于文风独具细腻的情感描述与深刻的哲理省思,因而拥有「酿情哲人」的称号。

二一边缘的四十男女:Ch.11 缺氧的错觉

发表时间:2016-05-19 点阅:871

雷公是我认识的朋友中,日子过得最平顺的一个,从年轻到现在,没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没漂漂荡荡地四处变换工作,他是那种在人群里最不显眼的乖乖牌,不丑、不帅、也不容易让人记住的脸孔。这种人的绰号怎么会叫雷公呢?那是因为他希望自己有天能像打雷般一鸣惊人,好让平淡的人生多点艳丽的色彩,熟料他还真的是不鸣则已,一鸣就吓死所有的人。

那天,是个很无聊的日子,周末夜晚,人心浮动,每个人都安排了活动,就只剩我没有应酬,而闪亮依旧还在国外出差。我俩除了蜜月那一整个星期外,从未连续相处超过十天之久,虽然我们彼此很相爱,但隔着电话线与网路线互动起来,似乎总是比面对面更加自在,或许那是因为我们都过惯了属于自己的日子,以至于生活在有对方的空间中时,难免会有那么点不太适应,这恐怕不是一般夫妻所能理解的吧。

不管怎么样,那天晚上文卿发了个善心,抛妻弃子的跑到家里来陪我,我开心地以为义气就是这般,谁知那是因为他和老婆吵了架,所以才过来我这儿散心的,但寥胜于无,起码当下有个喝酒谈天的对象,所以我还是挺开心的。未料,他前脚才刚踏进门里没多久,后脚就又走进了一个雷公来。

「嘿,你们两个是约好了今天要来的是吗?」我困惑的问著。

「谁!还有谁?」

「文卿啊,还能有谁!」

「只有他一个人吗?」雷公惊慌失措的探询著。

「喂!你想干嘛,鬼鬼祟祟的,是有什么事怕被人家知道吗?」先前进门的文卿倏地自我身后闪了出来,一脸歪嘴皱眉地质问著。

「没啦,今天就只有你们两个对吗?」雷公再次确认了一下,那眼神里闪烁著一抹慌张。

「是…,只有我们两个而已,你到底想干嘛啦!」我没好气地回应道。

「你们俩一定得帮帮我,哥哥我的人生出大事了。」

接下来,雷公拉着我和文卿进到了餐厅里,叽哩瓜啦的说起了故事来,只不过在说之前,他先把我冰箱里的啤酒给全数捞了出来,数数不够畅饮,于是又把我酒柜中的威士忌和红酒给拿了下来,因为他老兄有种诡异的怪癖,姑且称之为缺酒症吧。倘若聚会聊天时没有足够的酒精,他便会浑身不太自在,虽然不见得全会被他喝掉,而且事实上他多半也喝得不多,可就是一定得把酒给摆满桌面才行,仿佛看着别人喝到烂醉,自己便能获得一种解脱,甭说,今天我和文卿肯定得醉个够了。

至于他老兄到底是有什么事呢?没想到竟然是谈恋爱了,而且还是爱到无法自拔的那种,这该算是件好事吗?当然不是,因为哥哥他可是已经结了婚的人,更有两个正在念国小与国中的孩子,结果他七年不痒,八年不痒,拖到了十四年才来痒,这种痒不是肉体层次的症状,所以光用生理是无法解决的,当下这个消息让我和文卿干掉了一整罐的啤酒,不是为了庆祝,而是用来压惊。

我们一直以为他会和芷茜白头到老,毕竟他们俩是大学班对,毕了业、当完兵后,便立马结了婚、怀上了孩子,由于当初结婚时双方家长都曾大力赞助,因此在他俩温暖的家庭生活里,是打从一开始便有房、有车、有存款,日子是既安稳又舒适。他老婆是那种乖乖牌,不应酬、不血拼、不哭闹的人,而且甚少抱怨兄弟们的聚会,连他自己都认为:「老婆好到没话说」。

既然好到没话说,干嘛没事要在四十这道栅栏前,突然歇脚抽换跑道哩?而这个能让雷公心动的女人,又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依照雷公的说法,她是公司的同事,是他部门内的组员,进公司三年多,直到最近半年才发展出感情来的。这个女生小他八岁,活泼迷人,一直把他这个部门主管视为职场上的标竿,觉得这男人很照顾属下而且又稳重能干,以至于日生好感、逐渐心仪,只不过碍于他有婚姻、有家室,因此只能默默的在一旁欣赏着他,除非同样感受到对方的爱意,不然她是不会轻易表白的,因为她知道,不该破坏人家的婚姻。基本上,这是雷公的说词,是真是假我们也无从查证,只能姑且信之。

不过,好死不死,经过两次的结伴出差后,那女孩竟忍不住向他表白了!切…不是说好了不随便表白的吗?怎么出差个两次就破功啦,那肯定是雷公给人家放电了嘛!针对这点,雷公矢口否认,一直推说是因为那天酒喝多了,傻傻的就陪她到海边去看了一整晚的星星,结果对方藉著酒胆,勇敢的说了出口,此后两人就这么顺其自然地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靠,那我们算哪根葱、那颗蒜啊!才看了一晚的星星就跟她无话不说,我们这群人都跟他干掉了几千瓶啤酒、混过了几百个夜晚,结果竟拖到现在才说。那是什么样的星星,这么厉害!

接下来的日子里,这女生会为他煲汤、替他抓龙、陪他加班、帮他赶报告,甚至带他去看电影、听演唱会、参加派对,横竖让他重新拾回了青春的岁月,燃起了恋爱的感觉。跟那个女生在一起,很开心、很好玩、很有活力,以至于慢慢的自己便一点一滴地爱上了她。对雷公来说,已经好久好久都未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了,那种洋溢着青春欢笑与雀跃期待的心情,仿佛整个人都醒过来似的。

妈的哩,不然你以前是都在睡觉吗!和我们这群人在一起,不好玩、没活力、很苦闷是不?我怎么都不知道原来你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是梦游来着啊。

说真格的,我和文卿对这段铺陈实在是无法产生太多的共鸣,因为每一段恋情不都是这样的吗?对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来说,不管是吃到饱、还是尝味道,反正都是在偷吃。可就那男人的妻子而言,无论是肉体上或精神上的出轨,横竖都是种背叛。当下我开始有种想跳掉过程只听结局的冲动,或者该说是对雷公最后的抉择充满著好奇,不过,文卿似乎没有把焦点放在恋爱的情节中,反而是全神贯注的紧扣在重要的关卡上。

「你们睡过了几次?」

「我…我们不是那种肉体上的关系,她和我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纯粹的,不是你们想像的那样。」雷公瞪大了眼,一脸不可思议的望向文卿的脸,仿佛有一种来自火星的遥远距离感。

「那到底睡过了几次呗?」文卿根本没在理他的,依旧自顾自地锁定着这个关键性的话题。

「就跟你讲了,我们的爱不是建立在肉体层次上,而是建构在相互了解的心灵中,你怎么就是不懂哩,亏你还是我们之中文学造诣最好的人。」

「我们确实听不太懂你说的这些事,因为那女孩能为你做的,没一件是芷茜不能为你做的呀!」这是我的疑问,也是我想不透的地方。

「我就知道不该跟你们说,没一个人肯站在我的立场来思考事情的。没错,从婚姻的角度来看,我是出轨了,但你们能够体会那种遇到前世情人的感觉吗?那是种命中注定不得不遭遇的惊蛰,仿佛把你从一成不变的生活中给救了出来似的,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当年谈恋爱的时候也没有。」

文卿和我面面相觑的对望着,因为截至目前为止,还真没有过这样的经验,莫非他有去观落阴,不然怎么会知道她是前世的情人呢!于是我俩又干掉了一罐啤酒,冷不防地有股胀气直冲到文卿的喉头,让他打了个长长的饱嗝。喔…天啊,他晚餐到底是吃了些啥,味道怎能和屁一样的臭。我紧紧皱了下眉,点燃一根菸,试图用它来麻痺掉自己的嗅觉。

「你对她是认真的吗?」文卿刻意面带严肃地转移话题,好让我们忘了刚刚那股恶心的味道。

「当然,不然就不会这么困扰了啊!」

「那你想清楚决定要怎么做了吗?」我一心只想听到结论。

「我想给她一个交代、一个未来。」

「蛤…」我和文卿异口同声地嚷出了这个字来。

这个字是惊讶、更是质疑,那谁给他老婆交代和未来呢?虽然我俩没想要批判朋友的作为,可心里头着实无法认同这样的结论,从大学班对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八年了,结果该交代的对象竟是这个交往不到半年的小情人,这逻辑我很难懂,况且还有两个孩子不是吗?

「那芷茜怎么办?孩子怎么办?」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了。」

「妈的哩!关我什么事啊?」谈恋爱是你在爽,出轨是你老婆在伤,难不成剩下的都要我来扛。

「寞,我来找你就是想商量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在不伤害到芷茜的情况下,却又能让她接受的。」

「接受什么?和平共处还是离婚吗?」文卿的口气里满溢着鄙夷的味道。

「我想她也有权利去找寻属于自己的真爱,至于孩子,要跟我或跟她都可以。」

「切…」我和文卿真的是完全听不下去了,拿起了啤瓶又是一阵狂饮,到底是男人的智商低落,还是恋爱中的人容易脑残,连这种白痴的话都说得出口。身为麻吉,我们实在不知该用何种方法来规劝他了,倘若有那个决心可以抛掉过去来成就一段新的恋曲,那为何会没有勇气直接面对过去好好说个清楚并道声再见呢?人真得是变态透了。

「她到底好在那里?能让你做出这样的决定来!」文卿眉宇间的那道皱褶,已经深出到足以夹死一只小强了。

「一时间我也说不太上来,可书里不都说,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吗!」

「操…,你行!」文卿和我听到两眼飙火、头冒青筋,好一个没有理由,我怎么从来都没看过那本书呢。顾不得鼓胀的肚子,我俩拉开了最后那两罐啤酒,一饮而尽。说实在的,这种喝法十分伤身,但若不这样喝,却又难以浇熄当下的怒火。

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中邪了吗?勇气不是用在这种时候吧!一想到芷茜和两个小孩的面容,我和文卿就会有种罪恶的感觉,毕竟大家都这么熟了,就算雷公是麻吉,也不代表我们得瞎挺呀。

「你知道吗?根据研究,男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出轨,通常是因为他想出走,而之所以会想要出走的原因,是由于长久以来的压抑,形成了一种缺氧的感觉,那是种被常规束缚、被僵固綑绑的窒息感,以至于会有急欲挣脱现状、逃离婚姻与生活的失心举动,那种外遇需要的不是马上做出决定,而是应该暂时抽离一切,让自己好好的冷静一下。」

我讶异地望向文卿的脸,霎时有一圈金色的光芒环绕在他的头顶之上,宛若心灵导师「排骨汤」在现场开悟般,清晰透彻又扣人心弦。这是醉了胡言乱语,还是真的心有所本,我已然无法判断,但真的很贴近雷公的现况。

「雷公,我觉得文卿说的很对,你不应该急着做出决定,反而需要好好的静一静、想一想,暂时远离家庭和那个小情人,这样才能让思绪沉淀,以免做出令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来。」

「我想得很清楚了,就是这样。我知道这么做会对不起芷茜,但就当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叛逆了。」

「不管是最后一次叛逆,抑或第二次发情,站在朋友的立场,还是希望你先冷静一下,是你的终究跑不掉,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下啊,不是吗?」文卿忍不住补上了一枪。

至于最后雷公到底有没有听进我俩的话,当下我和文卿是一点把握都没有。总之,那天我们给不出任何其它的建议,尤其是要替他想出一套面对妻子时的骗人之词,那更是不太可能,这种伤人的忙实在是没办法帮。

甭说,雷公终究是悻悻然的走了,临别前,我们问他要回哪儿去,他说还是要回家,因为尚未想好该怎么对老婆启齿分手,所以一切仍得照旧。我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至少拖延了他下决定的时间。雷公离开后,过没多久,文卿也走了,这件事让他感染到一丝丝惜福的体悟,于是决定回去陪陪老婆和孩子,不再赌气了。

稍晚,我带上些许的微醺,隔着萤幕透过网路和闪亮聊起了天来;身为女人,她只想送给雷公两个字:「去死!」我听了只能苦笑,闪亮无法接受一个男人敢爱却不敢去面对,她甚至觉得我应该建议他马上离婚,别让他再去糟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这种男人不值得依赖。对于这点,我很难附和,却也无力反驳,毕竟每个人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这也正是人之所以会复杂的地方,更是世界混乱的根源,而闪亮在挂断通话前,没忘了要提醒我一件事:「别忘了你曾经答应过我的承诺,不要让我最后一个知道!」

这句话现在听来,似乎格外的清透螫人。

 

你希望有个命中注定的人,一个值得你奋不顾身抛弃所有的人,对你来说,那就是所谓的真爱,因此背叛毋需理由,更不用寻找借口。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你觉得勇敢了,但其实只是另一种怯懦,你觉得搁下了,可其实不过是丢给别人去承受罢了。

生命里有许多事值得戮力去追,只不过,我们通常都看不清楚是那些事。

生活中有许多事物没啥意义,只可惜,我们一直都想找出意义藏在哪里。

所以有人把感情丢了再找,找了再丢,

未料人不是物品,爱不是玩意儿,

一起过了,便难忘了。